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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樣好物。
在新加坡養成我愛喝愛爾蘭啤酒的習慣,加拿大讓我迷上fish&chips,
guinness基本上是每次去bar看比賽時,只要發音不清楚,就會端一杯來,
炸魚跟薯條是不知道為什麼,不知不覺中就很愛吃,尤其在加拿大時,特愛吃,有夠愛吃。
這在高雄實在是很難找到的兩個食物,但想不到一間從來只去他二樓的pub,
從來沒去過一樓的參廳的餐館,雖然不是算很英式,但在高雄來講已經偷笑了,
跟著一堆英國仔看著足球,濃濃的英國腔,感覺似乎真的很像回到新加坡那段日子。
兩杯guinness居然讓我飽了四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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