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在網路上拜讀了一篇台客搖滾的文章,有關於十多年前與十多年後,
基本上作者是不滿於上次在台北的台客搖滾演唱,到最後林煒哲也出來回應一番,
看完後,有點感覺,但不是完全認同,我的想法是,
在十多年前,林強,黑名單,伍佰,陳昇,豬頭皮,陳明章等,串了一股,
台灣新流行音樂,有別於之前台語大多是日本曲及演歌,用台灣在地素材或是西洋流行樂方式,
為台語歌曲帶來新生命,我還在記得當時中天新聞還有做一系列相關報導,
我也在那台跑著DOS加PE2的電腦,寫上我對於九十年代台灣新音樂,林強,陳昇與伍佰一些感覺,
如今在回想起來,其實所差不遠。
十餘年過去,潮流總是一波波,如今推出所謂台客搖滾,其實有點過於著重於台客兩字,
大家對於台客此字眼的看法總是兩極化或是擁有自己獨特的想法,
只是,只不過是個詞罷,甚至認同台灣的人,就可稱為台客,
沒什麼好與不好,畢竟大家都生於這片土地,除了尊敬跟愛護之外,實在不應該批評或破壞。
既然稱之為台客搖滾,那是否應該全請些被歸於台客類的樂手呢?我只覺得,今天只要熱愛這片土地,
熱愛台灣的樂手都是可以到台客搖滾表演,雖然我也不爽五月天跟五五六六,
但他們也是屬於台灣歌手,或許太過於流行或商業化,但畢竟流行音樂是一門娛樂業,
有觀眾喜歡,就得演出。
十多年前的日子,可以驕傲,可以覺得自己是聽跟他人不同,十多年後,依舊是可以如此,
但也要多點包容跟接納,想當年在聽伍佰或林強不是被父母念這在唱啥,怎麼那麼吵,
如今角色對換,我們在念著年輕一輩的聽什麼五五六六之類巴樂歌,或許今天沒有他們,
國小,中學生完全沒有偶像或是歌曲喜歡聽,要他們全都愛伍佰或陳昇,對於他們而言,
有點太高意境,沒有那個感覺。
四月一號二號的台客搖滾嘉年華將到,當然我也不想看到什麼五五六六或少年團體在最後表演,
如果要,可以!麻煩請唱台語歌,請不要對嘴跟請拿出做一個表演者的實力,
我更希望大家都是愉快的去參加這個活動,聽台客們唱歌,說出自己的感覺,其他的,就留給明天吧。
台客應該是,熱愛台灣,能大聲說出,我是台灣人,我愛台灣,這就是台客。